省外高校毕业生回省办理报到有关事项的说明
一、江苏省外高校的江苏籍毕业生在离校前,可根据需要向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将档案户口迁回原籍所在市、县,或托管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:省招就中心)。(文件依据:《关于接收2011届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的函》,发布于
二、《报到证》开至江苏省教育厅或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,请带《报到证》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;如需同时办理户口托管手续,还需带《户口迁移证》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证件照1张;
三、办理报到手续时,如需直接签转户口档案,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:
1、申请将户档转回原籍:请携带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及本人身份证件,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签转手续;
2、申请将户档转至江苏省内就业单位:请携带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《就业协议书》或就业单位的接收函件及本人身份证件,到省招就中心办理签转手续;
3、申请将户档转至江苏省外就业单位:请携带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就业单位的接收函件及本人身份证件,到省招就中心办理退回学校手续,由毕业院校就业工作部门重新改签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4、如户口未迁到学校,仅签转档案的,无需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四、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后,我中心将通过邮政机要局寄出档案,您可登录江苏毕业生就业网(www.jsbys.com.cn)“查询中心”版块,在线查看“档案转往单位、转出时间、机要号码”等相关信息;档案转递周期一般需要一至两周,届时可到档案转往单位直接查询档案签收情况。